信息日期: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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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党委。承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双拥、绩效考核、督察督办、信息宣传、人事等工作。承办新闻宣传、对外联络、合作交流等活动,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联系人:解方卿,联系电话:2010779。
(二)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登记注册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信访等机关日常运行和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实施市场监管科技发展规划,负责技术装备、技术改造、信息化及网络安全管理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管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组织依法行政有关问题调查研究,拟订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市场监管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服务师市深化改革工作,承担机关重要综合性文件起草、市场监管统计工作。拟订师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措施办法并指导实施,承担权限范围内企业登记注册和登记注册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指导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拟订信用监管的制度措施,组织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市场主体年度报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金萍,联系电话:2014211,2602930;注册登记联系人:周尧,联系电话:2012715,2013377。
(三)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科。拟订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收费行为监督检查、公平竞争审查,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等工作,依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组织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和打假工作。联系人:丁博,联系电话:2096650。
(四)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监督管理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组织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贯彻实施国家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依规组织和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和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和指导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监督管理。组织和指导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处置,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联系人:董晓煜,联系电话:2036100,2097222。
(五)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知识产权科)。组织实施质量强师市战略,组织开展质量奖励、质量工作考核,组织开展服务质量监测、质量事故调查、缺陷产品召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等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强师市战略,拟订促进和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政策措施,指导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信息传播利用和预警服务,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协作机制,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涉外保护和官方标志保护工作。拟订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管理产品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拟订纤维质量监测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检查、絮用纤维制品执法打假等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棉花公证检验工作,负责棉花公证检验监督抽验、质量考核,指导纤维质量监测机构技术能力建设工作。贯彻国家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法律法规,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依法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认证检测监督检查,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活动。联系人:乔尚杰,联系电话:2034604。
(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标准化科)。承办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业务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拟订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食用农产品销售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指导食品生产、经营、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预警交流工作。推动实施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组织标准化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落实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指导企业和团体标准制定,依法监督检查标准实施情况。联系人:谭东,联系电话:2010605。
(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组织落实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行为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和查处违法行为,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承担师市级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立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联系人:龚建军,联系电话:2031455,201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