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兵团汽车消费补贴
消费者截止2024年12月31日前在已公布车企名单内购买新车,补贴按比例发放(扣税)【车企名单见商务石城公众号《关于新增2024年兵团(八师)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平台、车型的通告》】
(二)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补贴
补贴实施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补贴申请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
补贴范围
1. 新旧汽车对象均为同一消费者
2. 报废汽车:属于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注:2011年6月30日前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均属于本次国三补贴标准)
3.购买新车: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一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并完成登记。
(三)兵团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补贴实施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补贴申请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5年1月15日
补贴范围
1.转让旧车和购买新车均属于同一消费者
2.转让旧车时间范围: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时间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登记、开票日期为准)
购买新车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
3.(1)已参加兵团汽车消费补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7月24日期间,完成转让旧车并购买新车,截止2024年7月24日前审核通过的消费者可申请补齐差额。
(2)未参加兵团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现参与兵团汽车置换更新的个人消费者完成转让旧车、购买新车应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转让旧车后购入新车)
注:同一消费者同一新车不重复享受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补贴、2024年兵团汽车消费补贴和兵团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可任选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