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我单位委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承担“第八师夹河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第八师夹河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二次信息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0Q2ZHrX8-getgw45r-_dg提取码:gwd8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至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编制单位所在地址或电话索取。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周边,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居民或团体。
三、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及下载地址: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意见的反馈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将填好后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或通过电话的形式反馈;或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地点当面进行反馈。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第八师石河子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东一路60号
联系人:万晨
联系电话:0993-2061925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8号
联系人:李曜
联系电话:010-62932252
邮箱地址:liyao629@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内。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自公示日期起,共10个工作日。
第八师石河子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