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日期: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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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是团场第二十五个党风廉政教育月,为扎实有效开展好教育月活动,以月促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根据《八师石河子市第二十五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师市党委、师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和团场党委工作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党中央对兵团的定位要求,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兵团党委八届历次全会、八届兵团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和师市党委九届四次全会、九届师市纪委三次全会要求,在144团开展以“守初心、强党性、严纪律、正作风”为主题的第二十五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忠诚履行新时代维稳戍边职责使命,当好兵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火车头”,打造“兵团精神传承地、兵团实力展示地”提供坚强保障。
二、具体安排
(一)开展“凝心铸魂”专题学习活动。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讲座、“三会一课”等方式,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研讨,重点围绕党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自我革命》等内容开展学习研讨,在对标学习中提升思想境界、体现责任担当,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在团场得到坚决贯彻落实,确保团场各项事业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正确方向阔步前进。
牵头单位:团党建工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基层党支部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二)开展“以廉正心”领导干部讲党课活动。结合主题教育讲党课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负责同志、基层党组织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组织开展廉政主题党日活动,对照纪法规定,结合近年来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典型案例作廉政报告,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党性、砥砺品格,坚定理想信念、铸牢思想防线,做政治过硬、遵规守纪明白人。
牵头单位:团党建工作办公室
责任单位:团纪委、各基层党支部
完成时间:2023年7月30日前
(三)开展“镜鉴自省”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坚持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理论学习的必修课,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坚决纠正有的领导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掌握、不执行等问题。坚持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监督管理,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突出“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用好典型案例特别是近期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牵头单位:团纪委
责任单位:团纪委
完成时间:2023年7月30日前
(四)开展“廉洁家风”共建共享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积极组织开展以“树清廉家风、扬清风正气”为主题的弘扬清廉家风系列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清廉家风书画展、“家庭助廉”座谈会等方式,加强家风家教宣传,讲好清廉家风故事,传播崇德治家、廉洁齐家、勤俭持家理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全社会持续营造崇德尚廉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团妇联
责任单位:各基层党支部
完成时间:2023年7月30日前
(五)开展“清风正气”廉洁文化活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因地制宜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把廉洁文化建设与党建、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洁文化活动,传播廉政好声音,营造廉洁好氛围。要大力宣传时代楷模、勤廉典型,挖掘选树一批对党忠诚、服务为民、无私奉献、担当作为、清正廉洁的先进人物,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激励和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初心使命、践行为民宗旨、争创一流业绩。
牵头单位:团党建工作办公室
责任单位:团纪委、文体广电中心、各基层党支部
完成时间:2023年7月30日前
(六)开展“清风护航”作风提升活动。按照主题教育关于推动和树立正确政绩观,对干部作风漂浮、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要求,扎实整治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政绩观扭曲问题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坚决防止权力观异化、政绩观扭曲、事业观偏差,始终牢记“三个务必”,扎实开展调查研究,重点纠治政绩观错位、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好“办实事、 解民忧”民生实事。坚持反“四风”、反腐败、反特权统筹推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抓典型、查现行,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顽瘴痼疾,坚决纠治不吃同级吃下级、不吃公款吃老板、搞隐蔽场所“一桌餐”和借单位内部食堂违规吃喝等问题,斩断由风及腐、由风变腐的链条,持续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大兴务实之风、弘扬清廉之风、养成俭朴之风,奋发有为推动团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团纪委
责任单位:各基层党支部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七)开展“清廉有为”年轻干部专题教育活动。要依托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学习强国、兵团干部网院等平台,按照师市《“石城清廉”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活动方案》要求,以担任党组织“一把手”、新提拔重用和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自由裁量权大的重点岗位年轻干部为重点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廉政谈话、专题学习、纪法测试等活动,切实抓好年轻干部纪律教育,增强年轻干部法治意识、党规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以点带面引导年轻干部扣好“第一粒扣子”。
牵头单位:团党建工作办公室
责任单位:团纪委
完成时间:2023年7月30日前
(八)开展“以学促廉”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活动。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通过集体学习、组织培训、个人自学等方式,利用学习强国、兵团党员教育、兵团干部网院、清风兵团、清风石城微信公众号等,常态化开展党纪法规和德康知识学习测试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牵头单位:团党建工作办公室
责任单位:团纪委、各基层党支部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党组织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推动本部门本单位教育月活动落实见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接受教育,以上率下、做出示范。
(二)强化督查,提质增效。各级党组织要以教育月活动为契机,不断健全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等工作机制,推进纪法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团场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党委落实教育责任,协助组织实施好教育月活动。要着力查纠只部署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推动各项任务走深走实。
(三)结合融合,营造氛围。各级党组织要把教育月活动作为主题教育的具体载体,与开展学习教育、做好当前工作统筹结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要注重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加强宣传引导,扩大教育月活动的影响力和感染力,着力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传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