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日期: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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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的要求
各连队党支部、社区党总支、机关事业单位:
2025年清明节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大力倡导新时代文明节俭祭扫新风,现就节日期间强化作风建设要求提醒如下:
一是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是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三是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或通过网购、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
四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五是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公款吃喝、旅游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安排等活动;
六是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七是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
八是严禁组织或参加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各党支部(总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破除特权思想,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积极倡导文明祭扫,以优良作风展现新气象、彰显新作为。
团纪委将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手段,深挖隐形变异问题,对违规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追责问责。
一四二团纪委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