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第八师石河子市纪委监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兵团党委部署,2024年2月22日至5月10日,兵团党委第四巡视组对第八师石河子市纪委监委进行了提级巡视,6月1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第八师石河子市纪委监委强化政治责任,深刻认识抓好巡视整改,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重要政治任务、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抓整改是尽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理念,站在对党忠诚的高度,把抓好整改作为践行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改进工作、提高能力的重要契机,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巡视反馈以来,通过召开纪委常委会、建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带头研究部署巡视整改落实举措,以最严肃、最认真的态度和最坚决、最有力的行动落实整改,推动问题实实在在得到解决,坚决保质保量完成提级巡视整改任务。2024年11月28日,通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紧扣主题、认真组织、深刻检视问题、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直面问题、红脸出汗、振奋精神、凝心聚力的预期效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第八师石河子市纪委监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方面
1.关于“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问题
(1)针对“2021年至2023年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落实‘第一议题’不到位”问题,加强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自身建设,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第一时间利用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9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贯穿始终。
(2)针对“2021年纪委常委会未学习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内容”问题,纪委常委会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自我革命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2024年,组织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新疆和兵团时以及在听取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重要论述进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内容学习24次,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
(3)针对“2023年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等一些重要内容学习的少,未组织学习选人用人相关政策法规”问题,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师市纪委监委选人用人的规定动作,及时将相关政策法规列入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中,并在委机关职务职级晋升等组织人事工作中按要求抓好落实。
2.关于“重要内容未组织学习”问题
(4)针对“2022年9月至2023年12月未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兵团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意见》”问题,2024年6月21日,召开师市纪委第十八次常委会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兵团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兵团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审议关于兵团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师市党委反馈意见中由师市纪委监委牵头负责的整改方案和关于兵团党委第四巡视组提级巡视师市纪委监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5)针对“2021年至2023年师市纪委常委会未专题研究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问题,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规定》,分别在2024年第19次、20次、22次、23次纪委常委会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重要内容,对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新形势新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要求。
(二)关于“把握职责定位,精准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不足”方面
3.关于“师市纪委监委代替党委承担主体责任越位”问题
(6)针对“以案促改工作中,存在纪委书记担责越位”问题,一是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六条规定,切实履行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二是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守主责主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积极主动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严守职责边界,推动师市党委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切实扛起监督职责,既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又要履行好监督职责,对发现师市范围内各级“一把手”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督促同级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好党中央、兵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
4.关于“破解去存量遏增量措施不够有力,严的氛围尚未形成”问题
(7)针对“存量未减,增量不断”问题,一是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围绕整治团场改革、国资国企、工程建设和项目招投标、金融、医疗、执法司法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问题,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重点突破和强有力震慑带动减存量、遏增量,一体推进“三不腐”。二是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举办师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履职能力提升研讨班,邀请兵团纪委监委、沙湾市纪委监委、师市党委党校等理论学者和业务骨干,聚焦案件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审理等业务开展培训,受训人员覆盖师市各直属纪检监察机构及连队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等,采取跟班学习、以案代训、专题培训、纪法微课堂等方式,提升师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以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三是持续优化片区协作和对口联系点划分,做实“片区联合工作组十项举措”,以工作组为单位,统筹师团办案力量,用好“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开展问题线索集中处置攻坚,加大对现有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四是结合师市第二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和党纪学习教育,召开师市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拍摄工程建设领域专题警示教育片覆盖师域全体党员干部,印发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例通报,组织机关、团场、街道、事业单位现场沉浸式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用身边人、身边事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厚植严的氛围,有效遏制增量。
5.关于“‘一把手’监督缺乏有效机制”问题
(8)针对“2021年以来,部分团场‘一把手’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一把手’不收敛不收手先后被查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兵团党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意见》《兵团党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督促师市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向师市党委报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对履职不力的单位“一把手”及时进行约谈,督促问题整改落实。二是采取径报方式加强监督,制作《“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师市党委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廉洁自律情况月报表》,由各单位纪(工)委书记负责梳理、分析“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近距离监督的方式,及时将问题情况直接报送师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三是制发《“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责任清单》,明确“一把手”工作责任,督促师市各级“一把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做表率。四是围绕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集中整治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等方面加强督导检查,倒逼责任落实。五是加强日常监督,通过利用公车管理平台、节假日开展督导检查,持续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监督检查。六是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对反映“一把手”的问题线索重点排查、优先处置,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从严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行为。七是结合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和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年轻干部和关键岗位干部赴石河子监狱听取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召开师市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拍摄专题警示教育片,印发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例通报,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用身边人、身边事强化警示教育。
6.关于“把政治监督等同于日常监督”问题
(9)针对“对师市服务南疆高质量发展工作、和墨洛产业园重点项目监督不到位”问题,从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师市服务南疆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纪委常委会认真学习领会,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安排,立足监督职责,研究制定《第八师石河子市纪委监委 第十四师昆玉市纪委监委跨区域监督执纪协作工作机制》,与十四师签订《第八师纪委监委与第十四师纪委监委合作框架协议》,创新开展联合监督。
(10)针对“加大工程领域专项整治不到位”问题,紧扣党中央、兵团党委和师市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契机,将市政工程招投标作为师市四个重点整治任务之一,推动发改委、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住建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等部门自查自纠,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此外对巡视巡察、审计移交的问题线索,坚持优先办理原则,安排专人、快查快办。
7.关于“对重点工作和关键领域监督不够有力”问题
(11)针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国企改革、统计数据造假等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突出”问题,一是对已查处的工程领域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选取工程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拍摄专题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师域全体党员干部进行观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的专项整治,以招标投标为抓手,督促师市住建局对建设项目招标资料进行复核,下发《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抽查反馈意见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意见书》,对招标单位整改整治。
(12)针对“‘吃喝风’禁而未绝”问题,一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与兵团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师市各级党组织和各直属纪检监察机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违规吃喝问题,严查严办、风腐同查,在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采取明察暗访方式,严肃纠治违规吃喝、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和超标准公务接待等行为,严查收送电子红包、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二是研究制定《第八师石河子市纪检监察机关严查酒驾、醉驾、赌博等违纪违法案件背后“四风”问题工作机制》,会同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紧盯重要节点,开展酒驾醉驾专项监督检查,对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第一时间倒查回溯,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可能存在的违规吃喝、公车私用、违规提供和接受宴请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三是选取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针对查处的违规聚餐饮酒等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汲取教训,加强管理。
8.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问题
(13)针对“近年来查办的以地谋利、以水控地、以粮谋私、以棉骗补仅作为经济个案处理,未上升到一定政治高度审视,影响了执纪监督问责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问题,紧扣党中央、兵团党委和师市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契机,成立师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聚焦基层突出问题,将土地流转、职工招录、惠农惠民补贴政策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问题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点内容,重点查处相关问题线索。
9.关于“落实监督专责不够有力”问题
(14)针对“有的纪检干部不会监督,以听汇报代替初步核实进行处理,存在处置失当的问题;有的不愿监督甚至优亲厚友,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处分”问题,一是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举办师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提升研讨班、专题培训班、纪法微课堂等;强化实践锻炼,选派业务骨干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兵团纪委监委跟案实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解决纪检干部不会监督的问题。二是制定《基层纪检监察监督清单手册》,列明基层监督的工作职责、厘清责任边界、明确监督重点,围绕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连队(社区、村)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责任、连(居、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责任、连队(社区、村)监察信息员监督责任、“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责任、“四风”监督重点内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保护营商环境重点内容,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专责提供了监督方向。三是持续深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内控管理,修订完善制度规范,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把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必修课,与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结合起来,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效体现到集中整治工作中,在学懂弄通、知行合一上下功夫,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决防治“灯下黑”。
10.关于“日常监督不够实,同级监督乏力”问题
(15)针对“基层党委、纪委处置违纪违法党员不及时”问题,加强与公、检、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督促公、检、法机关及时向纪委移送违法犯罪党员、公职人员问题线索,进一步加强督促办理,确保对违纪违法党员进行及时处置。
(16)针对“日常监督和同级监督”问题,一是对师市各单位节日期间封存公车开展专项检查;对兵团纪委监委明察暗访组反馈的师市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督促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实现师市公务用车线上检查、监管全覆盖。二是师市纪委监委与兵团纪委监委、各直属纪检监察机关联动,通过明察暗访检查单位、重点餐饮场所;联合公安局开展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检查;围绕吃公函、吃老板、吃下级、吃食堂等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狠抓违规吃喝歪风。四是针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兵团纪委监委工作要求、领导讲话精神、重要文件精神等,师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呈报师市党委进行审阅,紧盯重点事项,强化责任落实,做好同级监督。
11.关于“以案示警作用发挥不充分,以案促改促治不深入”问题
(17)针对“2021年以来,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把警示教育当作耳旁风,先后被查处;个别单位存在对作风建设重视不够、纪法教育流于形式、纪法意识丧失、缺乏敬畏之心”问题,一是通过召开师市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拍摄警示教育片,印发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例通报;组织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组织干部赴石河子监狱听取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用身边人、身边事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厚植严的氛围。二是督促师市各单位加大教育引导力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在春节、五一、端午、国庆等重要节点进行廉洁过节的节日提醒,开展明察暗访、节前教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三是深入剖析易发频发、普遍出现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坚决落实严的措施、释放严的信号,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坚决清除系统性腐败风险隐患,推进反腐从个案清除、重点惩治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
12.关于“推动落实‘三转’有差距”问题
(18)针对“纪委书记分工较多,‘专职不专’、聚焦主责主业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对“三转”工作的监督检查,全面梳理基层纪委书记分工情况,对没有落实到位的单位督促其限期整改。二是推动优化团场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实现纪委办公室单设,明确专职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编制,严管人员空编空岗,动态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情况。三是全面压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打造明责知责、履责督责工作闭环。
13.关于“问题线索办理迟缓”问题
(19)针对“问题线索办理迟缓”问题,一是强化实战指导,运用“提级办理+指定管辖”等交叉办案模式,统筹使用基层办案力量,为基层培养办案骨干力量,开展业务指导,帮助解决疑难问题。二是持续优化片区协作和对口联系点划分,做实“片区联合工作组十项举措”,以工作组为单位,统筹师团力量,用好“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开展问题线索集中处置攻坚,加大对现有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三是强化跟踪督办,常态化督办压责,聚焦问题线索超期未处置、长期未办结等问题,运用会议督促、电话提醒、现场督导等方式,压紧压实责任,避免问题线索交办泛化、责任虚化、办理弱化。
14.关于“主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能力弱”问题
(20)针对“主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能力弱”问题,一是制定《基层纪检监察监督清单手册》,列明基层监督的工作职责、厘清责任边界、明确监督重点,围绕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连队(社区、村)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责任、连(居、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责任、连队(社区、村)监察信息员监督责任、“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责任、“四风”监督重点内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保护营商环境重点内容,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专责提供监督方向。二是推动优化团场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实现纪委办公室单设,明确专职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运用片区联合、对口联系等形式,统筹用好师团力量,注重交叉监督、融合监督,充分发挥纪检委员、连务监督委员会和监察信息员作用,加大公开监督举报方式力度。三是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持续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各类监督形成合力。四是从典型个案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出发,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行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梳理、大排查,发现案发地方或单位的频发、高发问题,系统开展“小切口、大纵深”专项整治,加强监督。
15.关于“主动与公检法机关联系协作沟通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制度空转”问题
(21)针对“与公检法机关在办理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中线索移送漏报、迟报问题时有发生”问题,一是建立党员、公职人员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公检法机关在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党员、公职人员违法犯罪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纪政务责任。二是督促公检法机关办理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时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进行处置。三是定期对公检法机关办理的行政处罚、刑事案件进行“回头看”,形成案件办理闭环。
(三)关于“加强自身建设,打造纪检监察铁军有差距”方面
16.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有差距”问题
(22)针对“2022年与2023年的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问题,用好以党章、准则、条例、规定为主体的管党治党制度利器,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让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并按照监督责任清单加强监督。
(23)针对“2022年以来,除师市纪委书记外,其他班子成员未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问题,师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赴玛纳斯县纪委、沙湾市纪委开展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情况报告呈报兵团纪委监委。
(24)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对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作出的重要部署,强调“要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以责任主体到位、考核问责到位,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增强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坚持以身作则,落实好“一岗双责”;同时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在2024年“四述”报告中体现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25)针对“2021年以来,市监委未按规定制定向石河子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制度,也未按规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强,主动接受本级人大常委会监督缺失”问题,强化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沟通协调,提前将报告专项工作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2024年10月30日,在市人大第十六次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市监委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市人大法工委、代表人事委等开展研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持续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17.关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到位”问题
(26)针对“委机关空编”问题,按照“优进高出”思路,拓宽人员选拔途径和渠道,选优配齐空编干部,降低空编率。
(27)针对“业务指导下级纪委不到位”问题,有序开展各类业务培训、轮岗交流和调训,举办师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提升班、《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线上专题培训班、案件监督管理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等,通过邀请兵团纪委监委和周边地区纪检监察业务骨干开展业务精讲、分级分类选取基层纪委参加上级调训、内部纪法微课堂等,不断提升系统内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和履职能力。
(28)针对“选人用人政策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进一步树牢“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的选人用人导向,让想干事、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更好的用武之地,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
(29)针对“借调基层人员多,增加基层负担”问题,健全完善《师市纪委监委借调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借调干部程序、时限等机制,按照《关于开展从基层单位借调干部清退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面向团场、街道借调的干部进行清退,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30)针对“系统内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问题,坚持刀刃向内,从严加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强化内控管理,从严落实新修订的公车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请销假管理制度等,特别是对外出参加培训学习的,明确要求签订廉政承诺书、由分管领导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做自我革命的表率和遵规守纪的标杆。
18.关于“推动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考核导向发生偏差”问题
(31)针对“《第八师石河子市2024年度综合考核意见》扣分不合理”问题,师市纪委监委综合考虑团场工作实际情况,会同组织部对现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扣分细则中涉及扣分的事项进行了优化,确保团场自办案件评分更加合理,持续提升基层纪委主动查办案件的积极性。
(四)关于“落实兵团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及巡视巡察日常监督不到位”方面
19.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扛得不牢”问题
(32)针对“纪委常委会研究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不到位,上轮兵团党委巡视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一是召开师市纪委常委会会议,认真学习姜新军同志在八届兵团党委第四轮巡视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兵团党委第四巡视组关于提级巡视第八师石河子市纪委监委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针对此次兵团巡视的整改落实举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兵团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兵团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二是召开师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对《师市纪委监委关于兵团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师市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推进情况》《关于落实兵团党委第四巡视组提级巡视师市纪委监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推进情况报告》进行研究审议,听取推进落实情况,细化整改落实举措。
20.关于“带头落实巡视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甚至越位替代”问题
(33)针对“上轮巡视反馈问题需要持续整改的工作中,还有个别问题没有彻底整改”问题,制订师市党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报告办法,完善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三个清单,组建联合专班严格审核“一方案三清单”,“四不两直”现场核实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落实情况重点和突出问题开展整改“回头看”,形成“巡察—发现—整改—再检查—再整改”闭环,确保问题整改不敷衍、改到位、改彻底。
(34)针对“2021年未严格按照监督责任清单协助师市党委完成上级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问题,按照师市党委工作部署,师市纪委监委、师市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巡察办对2020年中央第六巡视组、兵团党委第三巡视组、2021年涉粮问题专项巡视组、2023年兵团党委巡视开发区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通过查阅台账资料、下沉走访等方式进行了实地检查,形成《关于对上轮巡视整改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呈报师市党委,落实好巡视整改监督责任。
21.关于“对巡视发现问题线索优先办理不力”问题
(35)针对“兵团党委巡视组向师市纪委监委移交的部分问题线索尚未了结”问题,一是对照问题线索处置办理台账,定期与案件承办部门和基层纪委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核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现线索管理动态更新。截至目前,2023年8月兵团党委巡视组向师市纪委监委移交的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二是综合运用电话督办、现场督办、发函提醒督办等多种方式对长期未结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今年以来,通过组织召开线索推进会,电话督办,发出《督办通知书》,强化线索办理时效,压紧压实巡视发现问题线索优先办理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紧盯责任落实。进一步提高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各责任部门要自觉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不称职”的意识,分管副书记和分管常委、委员要亲自抓、具体抓,不能把整改任务简单推给各部门。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复出现;对还未彻底销号的问题,常态化推进,坚决确保整改到位。整改进展情况按时报送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所有问题在2025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二)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推动形成巡视整改监督机制。聚焦整改监督落实,实行逐一整改销号,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日常监督,定期向师市纪委常委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整改问责制,对整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简单应付、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深化成果运用。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促进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契机,举一反三,深挖工作中的短板弱项,认真总结提炼整改落实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形成依靠自身力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整改问题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强化巡视成果运用,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师市纪委监委班子队伍建设,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治”相结合,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069205;电子邮箱:bsjwbg@163.com。
(联系人:赵苗苗 四级主任科员 2069205,18709931907)
第八师石河子市纪委监委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