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明责清单化。统筹考虑基层“一把手”主体责任、纪(工)委监督责任以及连队(社区、村)党组织纪检委员、连(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监察信息员的监督任务,结合细化“四风”监督及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内容,制定7张监督清单,明确监督方式和时间节点,汇编成《基层纪检监察监督清单手册》印发给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同时,通过线上培训和线下指导的方式,精准指导基层监督力量履职。
坚持履责常态化。结合常态化监督要求和阶段性监督重点,定期动态更新任务清单把住监督“大方向”,推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当前中心工作制定每月监督清单,做实做细监督“小细节”。同时,组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交叉检查,督促连(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监察信息员遵照监督清单,查找问题、发现问题,进而推动解决一些急难问题。
坚持督责常态化。充分发挥片区联合工作机制作用,推动“清单式”监督落实落地,由对口联系室组以“月调度+月研判”的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对落实监督清单措施不具体、监督效果不明显以及监督缺位等问题,及时向所在单位下发提示函,确保上下联动贯通、基层监督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