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50001027-280002-20241116-00002 | 分类 | 信息公开 |
发布机构 |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16 |
文号 | 2024 | 标题 | 兵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并联审批工作机制 优化重大项目审批服务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
为进一步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项目审批服务质量,着力扩大有效益的投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兵团党委、兵团工作部署,结合兵团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并联审批工作机制优化重大项目审批服务的若干措施》(新兵办发〔2024〕44号),政策解读如下:
问:如何提高项目并联审批效率?
答:提高项目并联审批效率,主要可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
1.在没有法定前置的审批事项全部实行并联审批的基础上,有法定前置的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实现同步受理、并联审查,进一步提高项目并联审批效率。
2.已列入国家、自治区、兵团、师市相关规划或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时,可申请投资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函告以审批(核准、备案)批复文件为前置的报建审批部门,实行同步接收审核,做到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办结之时,所报建审批事项即可快速办理完成。
3.其他报建审批事项涉及前置关联的,依申请实行函告审核,最大程度压缩办理时限。
4.对于国家重大项目和纳入兵团重点调度项目清单的项目,项目单位可提供限期补齐相关审批前置要件的书面承诺(详见附件), 审批部门在项目单位承诺基础上,可先行接收审批申报材料,并按程序开展有关评估工作,待项目单位在承诺时间内将材料补齐补正后,审批部门再正式受理并作批复。
5.项目单位逾期未履行承诺的,审批部门可退回申请材料并依法对项目单位进行约束和惩戒。
问:如何简化项目审批程序?
答:简化项目审批程序,遵循以下四点要求:
1.国家、自治兵团、师市相关规划中已经明确的项目可以不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2.单纯设备购置类项目,建设内容单一、建设方案简单且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合并编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并包含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等相关内容,需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单位编制),审批单位批复项目初步设计(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3.适用简化审批程序的,项目单位应当在项目申报过程中一并提供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文件等要件资料。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合并为初步设计(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 究报告)一次审批的项目,由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
4.简化交通项目审批,农村公路建设采用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无需进行初步 设计。国家相关部委对部分投资专项和领域项目在申报前期要件 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和规定开展办理。
问:如何全面推行区域评估?
答:加大区域评估工作推进力度,已完成详细规划的兵团级及以上开发区,根据区域条件和实际工作需要,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地震安全性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评价、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和文物影响评估等事项纳入区域评估事项范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关中介机构统一组织区域评估,在土地供应时将区域评估结果一并交付项目单位。符合区域评估结果适用条件的项目,审批部门应直接使用评估结果,不得要求项目单位再单独开展评估评价。如国家对区域评估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问:如何加强项目用地保障?
答:加强项目用地保障,要从以下四点做起:
1.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通过规划引领、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多途径保障用地等措施,强化用地要素服务保障。
2.规范重大项目用地清单,做好兵团重大项目土地利用计划保障,对纳入兵团重点调度项目清单且符合用地政策的项目,纳入兵团申请国家配置土地利用计划清单,精准保障土地利用计划。进一步提高用地报批质量,抓好建设用地源头质量关,提高用地报批效率。
3.需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国家重大项目、列入《国家公路网规划》工程的改扩建项目以及纳入兵团重点调度项目清单的能源、交通、水利建设项目中,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和因工期紧或受季节影响急需动工建设的其他工程可申请办理先行用地,申请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用地预审控制规模30%。先行用地批准后,应于1年内提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申请。
4.积极探索低效用地开发再利用的激励机制。通过挖潜、整合、置换等方式盘活闲置土地,增加项目建设用地,进一步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供给。
问:如何占林占草政策?
答:用地占林占草,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1.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公路、铁路、油气管线、水利水电等建设项目,兵团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建设项目的控制性单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可以向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申请先行使用林地草原。
2.因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林地草原的建设项目,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并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6个月内补办林地草原审核手续。
3.林地定额重点向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及民生项目倾斜,重点保障国家重大项目和纳入兵团重点调度项目清单的项目以及由兵团及其部门批准的项目中的交通、水利、能源等项目;优先用于公 (铁)路、机场、水利工程、国家能源基地、国家级电网、油气干线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年度兵团林地定额不足的,可申请提前使用下一年度林地定额;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单独保障定额规定的,积极申请国家单独保障。
5.对南疆师市项目,采取森林草原植被恢复费承诺缓交的方式,容缺受理。
6.涉及林地、草地、耕地等混合地类的,可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分别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统一出具一个批准文件。
问:如何压缩环评审批办理时间?
答: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对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开通“绿色通道”,进一步压缩环评审批办理时间。对重大项目可采取容缺受理、边评估审查边公示等方式加快进度。
对拟落户园区规划环评正在审查过程中的拟建项目,项目环评受理可与园区规划环评审查并联进行。对采用国内外领先工艺设备、先进环境治理技术的建设项目,在环评手续办理等方面优先支持。
问:如何加强项目用能保障?
答:加强项目用能保障,要注意以下三点:
1.用好“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政策。在核算能耗强度时,原料用能消费量和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从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
2.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强度低于师市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值的项目,优先保障全部用能需求。引导通过延伸产业链、配套上马低能耗强度项目、购买或自发自用可再生能源电力等方式,对冲化解对区域能耗强度的影响。
3.对因燃料煤使用受限的区域和项目,可采取CCUS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和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替换的方式解决。
问:如何落实项目资金保障?
答:落实项目资金保障有以下措施:
1.在争取和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政府债券、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投资产业基金等资金时,优先保障重大项目。优先将符合政策要求、投资规模较大、示范作用较强的民间投资项目纳入兵团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管理,积极通过线上平台及线下对接等多种方式向金融机构予以推介。
2.持续优化兵团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银项对接功能。及时发布融资需求项目清单,实现金融机构和项目单位的线上双向选择,加大项目“政银企”常态化对接交流机制,畅通项目融资渠道,引导金鼓励兵团重大项目积极开展 REITs 申报发行准备工作,提前完备项目前期要件。
问:如何加强并联审批数据共享?
答:加强并联审批数据共享,要做到:
1.深入推进兵团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融合对接和数据共享,推动项目前期工作“一件事”线上集成办理,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全面归集。
2.依托兵团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构建重大项目全景图,实时查看项目进展、及时掌握项目进度。
3.建立项目问题反映专栏,提升问题线上办理效率。项目单位可直接通过调度系统填报项目问题困难,实现重大项目“问题直报”,部门间及时推送共享项目信息,建立健全问题“梳理—交办—跟踪—销号”的闭环管理机制,进一步推动项目审批问题解决。
问:如何提升项目审批服务水平?
答:充分发挥兵师重点调度项目督导服务工作机制作用,加大重大项目前期手续协调力度。兵团各级审批部门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审批事项实行即报即收、即收即核、即核即审、即审即批,设立政策咨询服务专线,并向社会公开,安排业务骨干专线解读政策、指导工作。对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审批或协调解决的事项,要通过重大项目日常调度机制,及时报送至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及有关部门。兵团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协调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召开项目建设现场会、专题会、协调会等形式,分级分类协调解决项目审批中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进一步提高重大项目审批效率。
附件
承 诺 函
(样式)
我单位拟申请批复 项目(项目代码: ) 的 手续,拟建设 (基本建设内容)。目前, 还缺少以下前置要件:
1. (审批部门)出具的 (批复文件);
2. 出具的 ;
3. 出具的 等。
我单位拟通过容缺受理先行递交审批申请材料,并承诺 个 工作日补齐所缺的前期要件。如逾期未能补齐,审批部门将依法终止容缺受理。
特此承诺。
单位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