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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5-05-16 |
文号 | 2025 | 标题 |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 (石河子开发区宏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
(石河子开发区宏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单位名称:石河子开发区宏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浩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766842463P
单位地址:新疆石河子市莫索湾一四八团西营镇迎宾路幸福花园商服S5#.1-6#号201室
主要违法事实:拖欠罗元华等21人工资219090元,拒绝履行。
查处情况:2024年8月,罗元华向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在石河子市xxx建设项目被拖欠工资。经查,石河子开发区宏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罗元华等26人工资279890元。2024年11月12日,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石人社监令字〔2024〕第068号)。该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目前仍剩余21人工资219090元未支付。2025年5月8日,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石河子开发区宏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石人社监理字〔2025〕第008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石人社监罚字〔2025〕第006号),该单位逾期拒绝履行